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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两份意外保险可以同时报两份吗
2019-11-27 16:58: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意外险可以购买多份,如果购买了两份意外险,且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赔付要分情况来看。同种保险买多份其实没有太大必要,最好能合理分配保费,规划全面保障。
  意外险可以购买多份,如果购买了两份意外险,且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赔付要分情况来看。

  意外身故/残疾:一般情况下,意外导致身故或者残疾,两份意外险是可以累计赔付的。

  意外医疗:因意外导致入院治疗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进行赔付,通过其中一份意外险报销完之后,剩下的再由另一份意外险报销,报销总额不超过实际开销。

  意外住院津贴:因意外导致住院,在规定的天数内,两份意外险均可给付津贴。

  同种保险买多份其实没有太大必要,最好能合理分配保费,规划全面保障。

  一、意外险等人身保险产品,是可以购买多份的。若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会根据合同的保障责任进行赔偿。一般情况,多份意外险对于意外身故或者残疾的保障责任,是可以累计赔付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进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多份意外险对于这部分的保障责任,则是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进行赔偿的,不累计赔付。

  二、保险公司医疗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报销金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三、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扩展资料:

  赔偿标准

  意外伤害

  1. 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4];

  2. 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 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 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 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 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 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 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 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 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 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 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 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 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 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 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 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意外险一般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各种保险。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则因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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